长江危废倾倒等问题如何解?生态环境部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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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如何遏制危险废物倾倒长江事件发生?怎么防治废铅蓄电池污染?医疗废物处置怎么更安全?

  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就这些环境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继续开展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2019”

  针对近年来屡次发生的危险废物倾倒长江事件,邱启文介绍,生态环境部开展了“清废行动2018”等专项执法行动,组成150个督查组进驻长江经济带11省市,对危废倾倒点进行全面摸排核实。截至目前,向长江经济带11省市交办的130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04个,整改率达99.7%。

  不仅长江经济带,我国其他地区也面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价格偏高等问题。

  对此,邱启文表示,我国工业体系齐全,危险废物种类繁多,处置固体废物技术性强,要考虑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匹配性的问题。到2017年,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500万吨,是2012年的2.3倍。但由于存在能力不匹配、分布不平衡等问题,凸显了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不足,再加上不同地区,一些行业不规范,引起价格不合理。

  他说,下一步要制定实施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夯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要纳入当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把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范畴;加强执法监管,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环境;推动科学技术支撑,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瓶颈。

  他同时表示对长江经济带要继续开展“清废行动2019”,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事件发生。

  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邱启文说,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据统计,2017年我国铅蓄电池产量约380万吨,超过全球总产量的40%。废铅蓄电池非法再生工艺简单,流动性强,极易死灰复燃。含铅酸液处理难度大、成本高,造成少数企业非法拆解倾倒酸液,造成环境污染。

  他介绍,生态环境部通过推动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和简化跨省转移审批等内容和要求。

  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同时,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行为,并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重点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和土法炼铅等活动。

  他表示,为防治废铅蓄电池污染,生态环境部将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收集处理体系,强化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铅蓄电池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医疗废物须妥善安全处理处置

  有媒体曝光,注射器等医疗废物被制成儿童玩具,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邱启文表示,医院产生的废物中,没有受到病人血液、体液或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等,属于可回收利用废物。但是针头以及混有这些物质的输液瓶、输液袋等就属于医疗废物,是危险废物,不允许加工利用,不允许回收,要妥善安全地处理处置。

  据统计,全国343个地级城市,有333个城市建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覆盖率达97%。截至2017年底,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16万吨,比2012年增长了45%。但目前医疗废物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疗机构和集中处置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集中处置设施能力不足,三是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

  他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倒卖、倾倒和处置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医疗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

  同时,要督促尚未建成或者处置能力不足地区,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范畴。此外,还要推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推动各地落实医疗废物处置价格政策,提高收费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