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卸任 告别30余年的法官岗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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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卸任 告别30余年的法官岗位
2018-06-22 22:04 来源:澎湃新闻
又如,于欢故意伤害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之后,沈德咏去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指出刑事审判工作贯彻法治原则,坚持严格司法,依法裁判,是不能动摇的原则,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同时,要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将个案的审判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这段关于天理、国法、人情的论述对当时的舆情似乎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有的媒体称为“吸引了全社会的关注目光与如潮好评”。不仅于此,于欢案宣判后,他随即发表《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一文,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充分发挥该项制度在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中的价值和功能进行了深入分析,亲自以案释法,为公众上了一堂关于正当防卫的法治公开课。
党的十八大以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沈德咏牵头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这是一项事关刑事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的重要工作。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7月29日,中央政法委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题,举办第三次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沈德咏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题作了专题辅导,从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进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推进改革应当注意的问题、推进改革应当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非法证据排除是关键一环,也是政法各机关之间比较难以统一认识的问题。沈德咏撰文《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完善人权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高度,强调要正确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和功能,并就如何正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出具体意见。该文发表后,被评价为有助于推进加强公民人身权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助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和《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三篇文章形成了一个“我们应当如何”系列,较为集中体现了沈德咏作为一位大法官的法学修养和责任担当。有别于来自书斋的学术研究,这组文章产生于大法官长期丰富的审判实践经历,直面我国司法实践的难点与痛点,散发着热气腾腾的现实味。更难能可贵的是,它超越了一般的法律专业研究,而是从加强人权保障、产权保护等更高的位置来思考问题,其中饱含着一位法律人的传统家国情怀和深厚人文关怀。
记者相信,虽然从今天起,沈德咏告别工作30余年的法官岗位,但是这不会是他法律生涯的句号,作为一会勤于思考与研究的法律人,一定会有更多精彩的智慧分享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