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昨恢复成立限制养犬管理领导小组 涉职能部门多达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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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华商报记者获悉,经上级部门批准,西安市公安局恢复成立了限制养犬管理领导小组。该小组所涉职能部门多达10家,包括公安、农业、城管、卫生、市场监督管理、物价、民政、各区县政府。
据西安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为深入贯彻《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社会公共秩序及市容环境卫生,西安市政府于2010年下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安市公安局,2010-2013年期间,西安市公安局多次以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各类限制养犬管理工作文件。在2014年,该领导小组被西安市政府解散。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宠物犬已走进了越来越多的百姓家中。近年来,西安市各类宠物犬已达到10万余只,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多,犬只伤人、犬吠扰民、污染环境、犬病疫情等问题也随之出现。根据当下情况,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落实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及工作,建议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恢复成立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协调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犬类管理工作的依法管理,实现社会和谐文明。
领导小组都涉及哪些职能部门,这些部门又肩负哪些职能呢?华商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总共涉及10个部门。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西安市公安局,负责人为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副主任由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担任。
公安机关是限制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限制养犬条例;
财政部门负责限制养犬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经费保障;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的检疫免疫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因饲养、经营犬只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患狂犬病疫情的防控和防治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和监管;
民政部门负责养犬管理相关的社团组织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养犬相关非法社团组织;
法制部门负责养犬管理政策合法性的审查;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公安、农业、城管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限制养犬管理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经常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接受居民的举报、投诉,对违法养犬人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就管理区域内有关养犬事项制定公约,并组织实施。
养狗需慎重 不要让你的狗去流浪
如今,在养狗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流浪狗的数量也在随之攀升。据了解,因狂犬病发作身亡者,多半是流浪狗所为。在此,我们也呼吁,养狗需谨慎,不要让它们成为流浪狗。
>>案例
狂犬病发作者多数是被流浪狗咬伤所致
据了解,因狂犬病发作身亡者多半是流浪狗所为。
2018年9月,广西柳州鱼峰区一男子被一条流浪狗咬伤,尽管及时就医,但几天后还是出现狂犬病症状,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
2018年9月,浙江湖州6岁男童在家门口玩耍时,被突然冲来的一只黄狗咬伤,家人及时带孩子到医院治疗,但13天后男童还是因狂犬病发作离世。
2017年6月,西安32岁女子龙某过马路时被一只狗咬伤左踝,她随即前往医院就诊,但到了7月13日,出现左腿发麻、尿频尿急症状。17日,呕吐症状明显增加,被诊断为狂犬病。18日凌晨,龙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纵观上述案例,无一例外地都是被流浪犬咬伤后的结果。为何已及时打了疫苗,却仍未逃过一劫?医学专家说,打过疫苗的狗基本不会出什么问题,最怕的就是那些流浪在外的无主狗。一旦被流浪狗咬伤,接下来能做的只有及时处理伤口、及时就医。
>>专家
预防狂犬病先从狗主人开始
华商报记者咨询了一位疫苗方面的专家。据其介绍,即便打了狂犬疫苗,也不能保证被咬人百分百不发病,只能说可以尽量降低它的发病率。当然,这跟与咬人的狗本身所携带的病毒量、被咬的部位以及人体本身的免疫力都有关系。
西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科科长刘继锋说,被狗或其他动物咬伤或抓伤皮肤或被其舔黏膜而感染,狂犬病毒通过伤口和黏膜侵入神经而发病,这是最主要的传染方式。其次,宰杀或剥皮当中不慎刺伤手部而感染发病。另外,经消化道感染。人或者动物吃患狂犬病动物的生肉,也能感染而得狂犬病。
专家指出,预防狂犬病首先从宠物狗、宠物猫的主人开始。防狂犬病关键在清除传染源,必须控制动物间狂犬病,特别是犬的狂犬病。因此,广大犬主是预防控制狂犬病的重要责任人,要主动给犬免疫。所有的犬、猫应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不要让自己的犬或猫散养,如果宠物随意流浪,其染上狂犬病的风险就更高。而有主的犬在户外活动时,主人也应始终在一旁监控。
被咬后是否遭狂犬病毒侵害主要取决于有主犬还是流浪犬
据了解,2018年,西安市全市犬伤门诊共处置犬伤病例88050例,6月、7月、8月3个月犬咬伤人数31698例。每年夏季3个月都是狗咬人高发期。而被狗咬后是否遭受狂犬病毒侵害,主要取决于咬人的狗是有主的还是流浪的。
西安市疾控中心人员和西安市动物疫控中心工作人员均表示,无论是人用疫苗还是动物用的疫苗,在采购、运输以及存储上都有较为成熟的方法,最关键的问题取决于咬人的狗是有主的还是流浪的。有主的狗,因为办了证,打疫苗是强制性的,而流浪狗是否注射了疫苗,则是不确定的。
据西安市动物疫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和动物诊疗机构对饲养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目前全市共有狂犬病免疫注射点264个。农村地区养犬者可到镇、街兽医站进行免疫注射,不收取任何费用,城区养犬群众可到各区县农业部门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免疫注射,疫苗不收费。
>>管控
如何让狗不流浪
看看当下如何管
“没有主人的狗是最具威胁的。”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负责人说,大多数的流浪狗都曾经是宠物狗。
该负责人分析,当下,流浪狗的形成基本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城中村拆迁改造,好些住户院子拆了搬进了楼房,狗失去了看家护院的功能,随之被弃养;二是一部分狗主人责任心不强,觉得好玩买一只回来养,养一段时间不喜欢了或是狗生病或残疾了,就不要了。而流浪狗在流浪时,肆意交配繁殖也是重要的一个因素。也因为主人的丢弃,它们变得很敏感,甚至产生仇视人的情绪,有时为了保护自己就去攻击人,会发疯咬人;因为长期流浪在外,无人照顾,流浪狗没有定期打疫苗,接触的环境比家狗恶劣,因此身上携带的鼠疫、跳蚤等病毒和寄生虫的几率要远远高于家养宠物狗。
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养犬人不得虐待、遗弃饲养的犬只。如虐待、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养犬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显然,因为违法成本低,导致对于弃养者的惩治力度远远不够,而弃养中绝大多数都没办狗证,即使捕抓到了狗,也难追溯其主人,无法进行惩治,这也是当下流浪狗难根治的原因。
目前,对于流浪狗的治理办法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不断宣传,普及养狗需办证的重要性,让每只狗都有主,并在公安机关登记造册,凡是办证的狗都被定期强制注射了疫苗,一旦狗走丢或被弃养,公安机关捕抓后能找到狗主人;二是已经流浪在外的狗主要靠群众以及各单位举报,公安机关前往捕抓为主。捕抓回来的流浪狗会由兽医统计体检,有病的治病、没病的会驱虫、清洗、注射疫苗后,经过专业人员的驯服后,再让其回归社会,通过举办领养活动,让有条件的人领养。
>>律师
喂养流浪狗一旦狗咬人 喂养者也需担责
西安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负责人还提醒,有些人看到流浪狗在自己家附近徘徊时,总忍不住去给喂个食,狗就会固定在附近转悠,等着人来喂食给它。却忽视了这样的狗你只给它们解决了温饱问题,却没解决防疫问题,如果一旦咬了人,那么喂食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看到流浪狗请收起你的善心,及时拨打公安机关各限养办的电话,让人将之捕抓是正确的做法。”
“的确如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分析说,如果喂养流浪狗的人只是偶尔喂养,就视为流浪狗没有管理人,如果流浪狗咬伤他人,喂养流浪狗的人就不需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喂养流浪狗的人经常性、长期性喂养,就可认定为喂养流浪狗的人与流浪狗之间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喂养流浪狗的人就成为流浪狗的管理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流浪狗咬伤他人的,喂养流浪狗的人就需向受伤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