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凌云:严防因家庭贫困导致学生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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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凌云6月11日电 “感谢哥哥!我还是继续读书吧!”近日,广西凌云县朝里瑶族乡兰台村毛坪屯小姑娘韦彩丽在该乡民族小学宿舍里一边整理被子,一边对刚刚动员其返校的工作人员说道。今年初,由于和同学的一场误会而回家的韦彩丽经教师和家长多次劝返无果,近日在兰台村扶贫后援单位工作人员的再三动员劝说下,与同学消除误会,重返校园。这是该县全面动员辍学孩子返校的一个缩影。
近段时间以来,该县多管齐下,全面强化控辍保学工作,严防因家庭贫困导致学生辍学。“我们坚持全方位全社会参与,做到控辍保学一个都不能少!”该县教育局局长李代翔介绍说,该县全面实施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双线”即县、乡镇、村一条线,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四包”即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各乡镇及后援单位与各村、各学校全面明确控辍保学责任,建立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干、帮扶联系人“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实行“一把手”控辍。该县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适龄少年儿童辍学学生花名册,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做到“一乡镇一案、一校一案”“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统筹安排劝返工作,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由帮扶干部和学校
教师进行动员劝返,非贫困户子女由乡镇、学校统筹安排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辖区内的教师等人员进行动员,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岗,确保辍学学生及时返校接受义务教育。
强化司法控辍。该县针对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备案。对多次动员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依法向其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法定监护人在接到通知书后一周内仍不送学生复学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其法定监护人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采取制约措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招用学龄儿童少年务工,凡违法招用的,人社部门将责令其辞退,并给予从重处罚。对雇佣未成年人的雇主移交人社部门负责查处;对未达到结婚年龄非法生育的由卫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对未满14岁结婚或父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由政法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靠行政控辍,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职责。县综治、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重点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行政部门面向学校开展法制知识宣传和法律援助;民政部门重点加大对流浪儿童、困难儿童、三残儿童的救助力度。
强化扶贫控辍,落实帮扶资助政策。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将贫困、留守、流动、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点人群,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动员鼓励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此外,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把有适龄儿童的贫困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全面落实“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健全教育惠民资助体系,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做好特少数民族班和中广核“白鹭班”的管理,重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对于非住校特困生,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资助,严防因家庭贫困导致学生辍学。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劝返辍学儿童返校就读190人。(庞革平、祝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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