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大绿金院发布《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价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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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日前,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在其年会上发布《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价报告(2019)》。据了解,该成果为全国首个分省区、全覆盖的评价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系列评估报告,中财大绿金院已连续两年推出该报告。

  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我国开始从地方层面全面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包括试验区所在省区在内的各省区,积极出台绿色金融相关的政策措施,开发绿色金融创新工具,推进当地绿色金融的发展。去年中财大绿金院发布《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价报告(2018)》后,受到各地相关部门高度关注和一致的好评。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表示,研究团队以客观性、公平性、科学性、可比性为原则,经过与地方绿色金融具体实践者的充分沟通,构建改善了省级绿色金融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专家打分法设置了指标权重。该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级,包括政府方面的政策推进和市场层面的实施效果两个方面,涵盖13个二级指标和60个三级指标。在该指标体系下,中财大绿金院对各省绿色金融发展成果进行了更直观的判断,并对各地区绿色金融的发展成绩进行了总结梳理。从评价结果上来看,绿色金融发展得分第一梯队的省份是广东、浙江、四川、北京、江苏、江西、福建、新疆、贵州、重庆、河北,可以看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所在省份进行了许多工作,评价分数较高。另外,金融较发达、环保力度较大的省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高。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马庆华表示,政策推动得分靠前的省份依次是四川、浙江、广东、江西、新疆;市场效果得分靠前的省份依次是广东、北京、浙江、江苏、福建,市场效果得分与政策推动力度之间不存在必然的正相关关系。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不同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会一定程度上放大政策实施效果;二是政策的推动力度不完全等于政策的实施效果,不排除部分地区只发布政策但业绩不落地的情况;三是政策推进在市场效果上反应具有一定的时滞,政策体系初步构建需要消耗一定的时间,待构建完成、政策落地,市场效果会逐渐有所体现。

  此外,目前,中财大绿金院已经建立涵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早追溯到2000年的地方绿色金融数据库,据此将于每年9月发布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价报告,旨在客观评价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促进和推动全国范围内的绿色金融的广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