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国企改革必须立即行动 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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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日前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思想,准确研判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国内外环境新变化,从战略高度认识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地位,充分认识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的极端重要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以“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胆务实向前走。

  从2015年8月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至今已经三年有余,距离这份“顶层设计”提出的实现国企改革主要目标的时间点2020年,还有2年左右的时间。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离实现改革目标还较为遥远,说明进展缓慢,需要加速。

  也因此,此次会议强调,“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的关键阶段,也是改革乘数效应最大的阶段,要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这意味着,国企改革需要动真格的,需要落实和执行,需要攻坚克难,而不是让改革纲领睡大觉。

  国企改革必须立即行动起来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新变化,要求国企改革必须提速。十九大以后,中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这就要求国有企业也必须尽快推进“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成为一个市场化主体。

  与此同时,我们处于一个去全球化进程加速的环境,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面临调整,不管是在多边还是双边谈判中,国有企业是否享有超越市场的特权并构成垄断以及其他不公平竞争成为关注的焦点。事实上,中国也正在构建基于规则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体系,并通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不同所有制企业成为权利平等的市场主体。显然,中国的改革目标与外部世界的诉求是一致的,但是目前落实还不到位,这对中国构成了某种不利因素。

  此外,在经济下行压力过大的背景下,处于下游的民营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以及部分民企资金链紧张。因此,市场开始关注国企与民企不同“命运”,并由此产生民企环境恶化的错觉,而相应的,就是国企依然享有特权。这种结论在市场上颇为流行,影响市场预期,因此,需要加快国企的市场化改变,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民营资本产生消极预期。

  可以看出,深化国企改革关系到现代经济体系的建立,关系到中国在全球贸易规则调整中的谈判能力,关系到国内实现市场公平竞争,为民营企业打气,等等,是化解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所遇挑战的钥匙,处于“中心地位”。这也表明了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性。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就是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扎实有效的推进。首先要实现企业各治理主体权责分明,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党委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力,同时赋予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国有企业家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同时通过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改革,调动企业内部各层级干部职工积极性。

  此外,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尤其是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在中国当前经济转型升级以及高质量发展阶段,国有企业是供给侧改革的重点,既要尽快实现去杠杆、去产能等任务,又要推进体制改革,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这对国企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需要改革速度,更要有改革质量,让国有企业成为具有活力的市场主体。现阶段一定要认识到国企改革的中心地位与极端重要性,大力破除阻碍改革,甚至降低了国企活力的因素,才能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