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评论】复婚再婚禁摆酒,“二婚”就那么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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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城评论】复婚再婚禁摆酒,“二婚”就那么丢人?
复婚、再婚不能摆酒?这不是在开玩笑。据媒体报道,近日,贵州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该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婚嫁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初婚,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为他人操办婚嫁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的规定引发公众热议,有网友指出“管的太宽”“浪费大量行政资源”。
在中国,婚丧嫁娶摆酒席是一种民间习俗,是亲朋之间维系感情的一个重要途径,可以说是百姓的“私事”。无论是复婚还是再婚,是否摆酒席,都是百姓的自由,只要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党员,政府就没有任何权力去干涉。贵州天柱县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干预原本属于百姓的私事,让人不得不质疑其在滥用权力。
“法无禁止皆可为”,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复婚、再婚不能办婚宴。既然无法律规定,那么群众复婚、再婚办酒席就不违法,更不涉及犯罪。即使对于婚嫁酒席的操办,从国家到地方,从公职人员到普通群众,都倡导节俭,减少浪费,但对于没有公权力的普通群众而言,也应以引导为主。贵州天柱县做出如此强硬规定显然不合适。
此外,禁止复婚、再婚办酒席,多少会让人感觉有歧视之意。“相伴到老”是通常我们对新人的祝福,只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这并不代表着复婚、再婚“丢人”“见不得光”、不能邀请宾朋,他们当然有获得祝福的权利。作为政府部门,更应对群众的喜事抱拳祝福,若硬性规定复婚、再婚不准办酒席,很容易让人产生复婚、再婚就得偷偷摸摸,不能“见光”的错觉。
从某种角度看,复婚再婚不准办酒席的规定,是在剥夺别人追求幸福的权利,显然是有违民意的。
早有事实证明,“逆民意”的政策注定不能存活。2016年、2017年,贵州凤冈县、凯里市都先后发布过关于操办酒席的相关规定,结果这些规定引发诟病如潮。最终,凤冈县的新规出台不到2个月就夭折了,而凯里市的则被证实只针对党员、公务人员,对民众只是“倡导”。
其实,针对民间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酒席乱象,许多地方已探索出有效治理经验。比如河北邯郸的“瓜果婚宴”、武强县的“村民食堂”。纵观这些成功经验,更多是依靠“村民自治”,所以,在遏制民间红白事大操大办上,政府应扮演指导、帮助的角色,而不应强硬规定。
过多过滥的酒席,污染了淳朴文明的良俗,民众也期待政府出手刹风治乱,但这不代表着政府能够滥用权力“一刀切”。禁止复婚、再婚办酒席,反映出当地政府缺少法治思维与智慧管理。当地政府应吸取前车之鉴,将管的太宽的手收回来,拿出更多的精力为百姓多干点实事,少些奇葩文件。(郭慧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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