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安全 才能维护法治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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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4

(原标题:保障律师安全,才能维护法治威严)

■ 社论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安全,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关系法律的正确实施,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顺利实现。

不久前发生的湖南律师金钟在办公室内不幸遇害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中。

7月1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就此作出批示,要求司法部律师公证司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同志即赴湖南,转达对金律师家属的深切慰问,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并协调执法、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凶手。

金钟律师的不幸遇害,是个人悲剧,也是一件令人感到沉重的法治事件。据报道,这名执业十九年的律师,先后担任100余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办理各类诉讼案件800余宗、非诉讼案件100余件,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人,多次被评为“先进法律工作者”和“优秀律师”。因为代理了相关民事案件,遭到对判决产生不满的当事人的迁怒,遭受严重的暴力侵害,以致殒命身亡,实在令人扼腕痛惜。

在我国,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一样,都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律师执业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关系法律的正确实施,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顺利实现。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如果连执业律师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法治的威严也就无从谈起。

是以,在《律师法》载明“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基础上,2015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在这起事件中,司法部派出工作组进行依法处理,正是保护律师法定权益的正当之举。

一名律师的不幸遇害,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部长专门作出批示、派出高级别工作组,专程到金律师家中看望其遗孀等亲属,送上慰问金,一系列的“超常规”动作,也是表明国家在保护律师权益方面的决心。

这些年来,律师侵害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累积在一起,一定程度上确实容易让人产生律师是一种高危职业的印象。司法部傅部长专门作出批示,是对这种潜在危害的预警,同时也有利于对潜在不法分子形成震慑,维护数十万律师的执业安全。

从深处视之,律师所追求的事业,是法治的事业,让这起刑事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依法处理,才是对受害者的正义告慰。

事实上,除了恶性的伤害致死外,执业律师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被威胁、谩骂、殴打等乱象也并不鲜见,即便是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现实中的保障有时候也不够充分。

中国法治和司法现代化之路,既需要宏观的建构,也离不开微观的行进。在推动这起律师遇害事件依法查处、严惩凶手的同时,也需进一步完善《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唯如此,才能真正落实执业律师的法定权利,让他们更安心地提供法律服务,才是律师之福、法治之福、公众之福。

杨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