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展示中国司法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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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2

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和西安揭牌。这是涉外商事审判发展史乃至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建设掀开了新的一页,标志着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新时代加强国际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正高效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大举措。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体现了中央对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事业的充分肯定。

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伟大进程中,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将会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商事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行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将会加强司法交流,拓展国际法治合作发展空间。当今世界,开放包容、多元互鉴是主基调。而“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不等,文化背景多元,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各异,需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国际经济交往的重要保障。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设立的国际商事法庭,可以切实发挥“一站式”纠纷解决中心公正、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优势,促进“一带一路”不同参与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专家在域外法查明以及争议解决中各施所长,发挥优势和潜力,寻求争议解决的最佳方案,成为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减少法律冲突、促进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协调与融合的重要桥梁,推动国际商事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与进步。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将会推进国际商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搭乘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新格局的东风,国际商事法庭将会加速建立“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法律数据库及外国法查明中心,加强对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为法官提供智能服务,确保法律适用正确、裁判尺度统一。在这一过程中,也会培养一大批国际化法律人才,吸引精通国际法、国际商贸规则以及熟练运用外语的国内外法律专家参与到跨境商事纠纷解决中来。

国际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常设审判机构,代表着国家司法形象,承载着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盼。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和展示中国司法文明的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