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民企互惠共赢 反哺经济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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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随着民营企业座谈会的召开,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关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此次座谈会中重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教授王生升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可以表明,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能用国有经济否定民营经济,也不能用民营经济否定国有经济。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对于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和跨越式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功能;而民营经济则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王生升解释。
近期一系列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开始落地,如国有资本积极入市,为民企缓解可能引发的股权质押风险,引起市场热议。
国企和民企
不存在谁进谁退问题
对此,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认为,这只是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国企和民企的一种正常市场化行为,是国企和民企互惠共赢的一种的市场选择,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更不涉及意识形态。
“事实上,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进和退,都是基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市场化行为。”彭华岗表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一直以来都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面。国资委始终坚持的原则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目的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
稍早前,央行行长易纲在2018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表示,为解决中国经济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下一步,将加快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并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在谈及这一问题时分析称,竞争中性的原则,一方面可以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更好地促进民间投资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打破“门”的障碍
需要狠抓政策落实
为进一步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下一步,中央明确将抓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六个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其中,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在近年来高层屡屡强调打破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种隐形障碍,但在金融支持等方面,民营企业仍然面临供给不足的情况,这造成民营企业的经营压力、融资压力等方面都要高于国有企业,削弱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不过,近期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拯救民营企业、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的举措可谓是极具针对性。后续需要各级部门、金融机构的切实落实政策措施。
此次民营企业座谈会还提出,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对此,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是互补共生的关系。国有企业的优势在于强大的规模实力,在资本与技术上有更为深厚的积累;民营企业的优势则在于其具有更为灵活的经营决策机制,对市场变化更加敏感并能快速做出反应,因而更具效率优势;从其发展定位看,国有经济更多投入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的、公益性的产业领域,要承担推动民族产业发展、民众幸福生活的社会责任;而民营经济则更多投向于竞争性领域,且更强调对利润的追求。
“因此,对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来说,只有在竞争中相互促进,在合作中优势互补,才能进一步实现共同发展。”刘兴国如是说。
“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在企业内的有机结合,使两种所有制经济以资本融合的方式结成共生共赢关系,有利于弥合利益冲突。”王生升认为,只有实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才能顺利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在全球经济中提升中国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