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四破四解”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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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4

  近年来,罗甸县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在艰难的自然环境下,合理利用村级现有资源,拓宽发展渠道,灵活融资,着力解决发展集体经济中资源匮乏、资金不足、人才带动作用不强、资金管理不善的问题,助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提升村级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破发展渠道,解资源难题

  针对资源匮乏、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的情况,指导各乡镇通过清查村“两委”资产、资金、资源,建立“三资”台账,合理利用闲置校舍、村办公楼、村卫生室等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收入。同时充分挖掘村域内的山、水、林、矿产、风景等自然资源潜力,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和租赁、流转、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引导村集体“三资”向“三变”模式转变(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目前全县90%以上村依靠土地流转和闲置资产租赁方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鼓励采取外出置业,发展实体企业的方式,打破原有的地域和资源限制,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目前,全县有92个村通过兴办实体企业、外出置业、组建服务队承接业务、发展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对农产品实行统一包装、销售、管理增加村集体经济。

  二、破投资壁垒,解资金难题

  针对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缺少启动资金的情况,指导村级采取灵活融资方式,解决资金难题。一是村民集资。在2017年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面“清零”的基础上,按照“3个100%”要求,全县分别由村“两委”领办建立了177个村级合作社,累积注册资金6610万元,将284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社员,在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预计今年可带动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二是社会引资。利用村级现有资源,采取招商开发、入股投资等方式,向社会企业和单位进行招商引资,实施引产业到镇、引企业到村、引技能到户、带增收到人的“三引一带”党建促脱贫攻坚模式,利用社会力量,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资本,打造了29个“三引一带”党建促脱贫攻坚示范点,引进规模企业29家,建成火龙果、脐橙、十月桃、哈密瓜、蜂糖李等14个千亩生态农业产业园,帮助4700余户2.3万人解决了增收难题,累计带动村级发展集体经济1200万元。三是财政注资。2018年利用350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采取异地置业的方式,为35个集体经济试点村购买商业门面15间4118平方米,并打包交由县移民后续扶持发展公司管理,三年内可让每个村集体经济实现12万元的现金收入和9.27万元的资产溢价收益,当前35个村已分别收到了2018年租金3万元。

  三、破人才不足,解动力难题

  针对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动力不足,无人带头的情况,通过“选、育、扶、靠”措施,不断发挥农村党员带富能手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的带头和带动作用。目前,全县精准建立农村党员带富能手台账530人,带富能手发展各类种、养、旅等项目700余个,带动4300户16000余人实现脱贫致富,带动村集体发展项目175个。同时,指导18名干部开展“四带”(带资金、带技术、带民增收、带农增效)创业活动,引领创办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基地16个,带动常年务工1386人次,务工群众月人均增收3050元,带动流转土地2990亩,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80余万元。同时安排省州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到集体经济发展相对困难的村,充分利用驻村干部在资金和人脉方面的优势,帮助协调解决村级发展集体经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选派38名机关、乡镇干部到村担任支书,增强村“两委”力量,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人才动力。

  四、破管理不善,解使用难题

  针对一些村存在有集体经济不会用、不敢用或者乱用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罗甸县严格按照各级对村集体经济管理要求,配套出台了县级管理办法,在“五不变”(即村级集体资金的所有权、独立核算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集体资金使用范围,统一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列为村财乡(镇)代管范围,由乡(镇)财政所设专账对各村集体经济进行集中管理,实行支出报账制,进一步规范了村集体资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和监督,用活村级集体经济。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按照“一村一档”原则,将乡(镇)和村“两委”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材料等痕迹,纳入村级集体经济专项档案,确保集体经济发展过程有迹可循,使用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