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目标巩固稳中向好发展势头 七项工作推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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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日讯 (记者 李永桃)今年以来,我区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定信心、保持定力,聚焦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持之以恒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下半年,我区将以7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着力优化结构、化解风险,巩固稳中向好发展势头,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夯实高质量发展稳的基础。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战略安排和“三大攻坚战”、转型升级、民生短板、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动态调整重大项目库。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广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年底前全面实现网上并联审批,对权限范围的项目能批尽批,限时办结。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力争下半年再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48项。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按照国家要求,对确需继续进行的在建项目,多措并举帮助筹集资金。积极引导民间投资,规范核查PPP项目库,坚决破除准入障碍。加快中央预算内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随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使用。切实稳定企业运行,突出抓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在“破”和“立”上同时发力,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加快淘汰落后、低端、过剩产能。全面做好退出煤矿关闭、验收、职工安置等工作,稳步淘汰容量小、能耗高、效率低的火电机组,完成煤炭、火电去产能年度任务。摸清“僵尸企业”底数,逐个制定实施退出方案,力争年内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制定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方案,出台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方案。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推动设立自治区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出台自治区发展现代能源经济规划和意见,争取国家将我区作为全国现代能源经济试点省区。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确保完成国家要求我区再释放1亿吨煤炭增产任务。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出台服务业引导资金和股权基金2个管理办法。全力推动519个亿元以上项目建设,认定第四批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内建成高标准农田500万亩、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0个。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土地确权、农垦改革、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任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出台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和呼包鄂协同发展的若干政策,编制沿黄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争取将我区东部五盟市纳入东北西部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范围。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配合国家审计署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债务底数,做实化债方案。加快地方债券发行进度,8月底前完成置换债券发行任务,10月底前完成新增债券和借新还旧债券发行任务,及时完成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抓好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制定实施城商行、涉农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互助方案,年内争取24家农信社完成改制或达到组建标准。
切实加大精准脱贫力度。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实施贫困嘎查村“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产业推进行动,加快发展光伏、旅游、电商扶贫等多种模式。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未开工安置点尽快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工投用,同步加强产业配套和就业安置。深入开展金融扶贫,落实完善精准扶贫信贷政策8项措施,解决好贫困户、扶贫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落实京蒙扶贫协作3年行动框架协议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统筹实施226个年度项目。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网改造升级、电信普遍服务等工程,年底前开工农村牧区危房改造6.02万户、偏远农牧户用电升级改造2万户。落实财政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代缴保费政策,8月底前实现贫困人口参保率100%。
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台大气污染防治3年攻坚计划,重点加强工业、煤炭、机动车3大污染源治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整改要求,加快“一湖两海”综合整治进度。深入开展十大行业清洁化改造,实施自治区级及以下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年内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治理违法违规倾倒工业废渣问题,重点推动包头市按期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大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力度,8月底前彻底清理所有苏木乡镇、嘎查村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继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下半年完成营造林630万亩、种草26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445万亩。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10月底前将工商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方式,加快推行“32证合一”。推进以“八张清单”为核心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中介服务,年底前取消地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规定外)。实施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努力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
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开放平台建设,推动赤峰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升级成为综合保税区,启动建设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深化区域合作,密切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经济联系,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按实名制将就业服务落实到人。建立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健全社会保险机制,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旗县区基本全覆盖,落实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各项要求。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加快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完成14.1万套棚改任务。履行政府教育职责,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开展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专项招标采购,组织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