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港股教育板块大跌 天立教育暴跌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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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A股、港股教育板块开盘大跌,天立教育盘中一度跌32%。截止发稿,威创股份跌停,和晶科技跌4.06%;天立教育跌20.9%,21世纪教育跌19.6%,枫叶教育跌19.59%。消息面上,学前教育新规禁止民办园上市,上市公司禁购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A股、港股教育板块开盘大跌,天立教育盘中一度跌32%。截止发稿,威创股份跌停,和晶科技跌4.06%;天立教育跌20.9%,21世纪教育跌19.6%,枫叶教育跌19.59%。消息面上,学前教育新规禁止民办园上市,上市公司禁购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15日晚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明确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民办园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在资本市场方面,为了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的行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条举措进行规范,在《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中,国家重点要求:
1、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已违规的,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2、参与并购、加盟、连锁经营的营利性幼儿园,应将与相关利益企业签订的协议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当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
3、幼儿园控制主体或品牌加盟主体变更,须经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审批,举办者变更须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手续,按法定程序履行资产交割。所属幼儿园出现安全、经营、管理、质量、财务、资产等方面问题时,举办者、实际控制人、负责幼儿园经营的管理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4、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5、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A股港股教育板块7200亿市值承压
市场人士分析,今日开盘后受影响的不仅仅只有幼儿教育板块,整个教育板块都将承压。数据显示,A股市场成人教育板块共有34只股票,在线教育板块共有59只股票,两者市值累计达6274.49亿元。
此外,政策影响定将波及港股教育板块。数据显示,中教控股、成实外教育、枫叶教育、宇华教育、希望教育等23只,累计市值达973.86亿元。若A股和港股教育板块市值累加,约7200亿元。
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控学费控融资
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民众的烦心事之一,其中有一些民办园过度逐利。
《意见》指出,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同时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分类管理政策。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口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在此期间,县级以上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衔接等工作,确保分类登记平稳实施、有序进行。
在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方面,《意见》指出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已违规的,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参与并购、加盟、连锁经营的营利性幼儿园,应将与相关利益企业签订的协议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当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幼儿园控制主体或品牌加盟主体变更,须经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审批,举办者变更须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手续,按法定程序履行资产交割。所属幼儿园出现安全、经营、管理、质量、财务、资产等方面问题时,举办者、实际控制人、负责幼儿园经营的管理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对于无证办园,要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加大整改扶持力度,通过整改扶持规范一批无证园,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要求的,地方政府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2020年年底前,各地要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2020年公办园达50%,降低高收费民办园比例
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也是导致“入园难”的关键。
《意见》要求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大力发展公办园,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在政策扶持方面,一是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对于军队停办的幼儿园,要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实行属地化管理,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
二是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老城(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是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到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因地制宜制定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过去几年,幼儿园“虐童”事件、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每次极端案例的出现都会造成社会负面舆论,《意见》要求强化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意见》明确要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同时,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保育员。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目标,制定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规划,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前移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2018年启动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国家认证工作,建立培养质量保障制度。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出台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坚持公开招聘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到幼儿园从教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严格掌握幼儿园审批条件
幼儿园的审批将越来越难。按照《意见》,将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各地依据国家基本标准调整完善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掌握审批条件,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方面的审核。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由县级教育部门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年检制度,健全家长志愿者驻园值守制度,充分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
强化安全监管。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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