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防止过度撤并乡村学校 也要避免新的“空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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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乡村小学的撤并往往伴随争议,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要科学合理进行学校布局,既要防止过度撤并造成学生的过度集中,同时也要避免产生新的“空心校”。

  5月11日,教育部在郑州召开首场“1+1”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介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乡村学校的撤并经常伴随争议,面临撤留两难的问题,如何防止或者及时纠正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的问题?对此,吕玉刚表示,《指导意见》制定过程中高度重视该问题,首先提出的便是抓好布局规划,既要有利于为农村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符合这个年龄段的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方便孩子就近入学。

  “把‘又近又好’结合好,既要防止过度撤并造成学生的过度集中,同时也要避免产生新的‘空心校’。”吕玉刚说。

  他解释说,乡村小规模学校的产生,有非常复杂的原因。长期以来农村人居分散,人口自然分散的布局,是重要的历史原因。其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村人口加速了向城市的流动,造成农村人口数量减少也是乡村小规模学校产生的一个因素。

  此外,吕玉刚还谈到教育自身的原因,“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城乡县域内、城乡学校之间教育质量还是不平衡,这些年来我们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农村教育整体上得到很大的提升,但相对而言和城镇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也是造成向城镇流动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乡村小规模学校增多的一个原因。”

  如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学校布局,在人口比较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设置,或者是与相邻的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应设置低龄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的中心学校。

  在处理撤并问题上,有严格的程序约束和目标要求,学校的撤并,要按照“科学评估、应有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的撤并原则上只针对生源极少的小规模学校,并且应该有适当的过渡期。

  “不是说今年人少了今年就撤了,要看看后两年,必须要有一个过渡期,考虑人口变化的情况,妥善慎重决策,视生源情况做必要的调整。”吕玉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