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为特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深圳努力创建“法治城市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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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企业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鼓励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全面取消企业银行开户行政许可”,8月中旬,深圳市司法局正式公布《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草案)》,在市场准入、优化审批、规范服务、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诸多创新举措,深圳的营商环境综合性立法迈出实质性步伐。
“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深圳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便是法治城市示范。
专家解读称,这一定位意味深圳不仅要在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成就,在制度建设、法治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也要有新的探索。
为创新驱动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3月1日,全国首部综合类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从建立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制度、设立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明确行政处罚违法经营额计算标准、扩大责令停止侵权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认为,深圳快速发展的密码可归结为四个字:创新、法治,创新精神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深圳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2019年4月底,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228项,现行有效167项,其中特区法规129项;深圳市政府共制定规章312项,现行有效164项。
从特区立法到依法治市,深圳在法治建设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立法方面,制定全国首部综合类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首创性法规;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出台全国首个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国首创法律顾问制度;在司法方面,设立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全国首个破产法庭;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全国首推法治地图,建立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意见》明确表达了深圳特区立法权的特殊地位,对未来以法律保障先行示范、真正落实“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以法治划清政府和市场边界线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法治政府白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2018)》显示,深圳位列100个参与评估城市的第一名。
用法治约束政府行为,被称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是一项重要途径。近年来,深圳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014年的16.4%下降至2018年的4.7%,连续4年持续下降,说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在行政决策方面,深圳全国首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过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把关和风险评估。2018年,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广深港高铁、一级水源保护区清退、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决策共315件。
在行政审批和执法方面,“不见面审批”“秒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行政部门与市场主体“物理隔离”,最大限度避免权力寻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
2018年,深圳推出300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后,今年将推出200个“不见面审批”事项;深圳已实现“秒批”事项104个,特别是在人才引进、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等堵点痛点领域实现“秒批”;深圳95%以上日常市场监管事项实施“双随机”抽查,让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
“法治某种意义上等于在政府和企业间设立了一道无形防火墙,让企业竞争更加公平,真正调动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和做大做强愿望。”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说。
大数据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意见》提出,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大全面普法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率先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加强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模式。
深圳龙岗区通过开展“雪亮工程”,建成公共安全视频专网一个、云数据中心一个、高清探头13500余个,延伸到该区近40个部门、11个街道、111个社区,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破案占比达67%以上。
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城市,深圳在全国首推“深圳法治地图”移动端平台,可一键搜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机构等160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目前,深圳市司法局正与国家超算中心深圳中心合作,借助海量计算资源与大数据为市民提供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深圳市政协委员、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方舟认为,按照先行示范区的定位,深圳要在城市和社会治理上发挥好示范作用,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地区经验,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陈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