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意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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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6
央广网合肥9月5日消息(记者张秋实)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法宣办日前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辖区内的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 ,全省所有的行政村每村至少培育1名“法治带头人”。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辖区内的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全省所有的行政村每村至少培育2名“法治带头人”,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意见》强调,要按照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从选拔范围、选拔程序、考核上岗方面规范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选拔程序;从实施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培训、线上远程培训“三大培训”方面,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从搭建工作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奖罚方面,加强农村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使用管理。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健全与有关涉农部门、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逐级逐项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把“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开展情况作为“七五”等普法规划实施的重要内容,落实具体任务,加强考核评价。要积极总结推广“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着力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不断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