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法治”理念入人心“法治浙江”建设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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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2006年】“法治”理念入人心“法治浙江”建设全面推进

着眼于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法治化,浙江省从10个方面的工作入手,日前率先全面启动“法治浙江”建设。

——摘自《人民日报》( 2006年5月6日 1版)

在村委会大院或是村民家门口摆上一张小桌、几个板凳,一个“法庭”就齐全了。在浙江桐乡屠甸镇红星村,由老党员、村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评审团”,将“板凳法庭”开到村民门口。

“现在,我们心里都有一把‘法尺’,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红星村村民王宏伟深有体会。在他看来,老百姓现在已经习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缠着村干部,更不用上访闹事。

“建设法治浙江,要坚持社会之一法治的正确方向,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2006年,浙江省委做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部署。十余年来,全民守法已深入人心。一个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法治理念已经走进千万家。

在浙南山城龙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一度高发,为了普及村民们的“法律盲区”,法院把审判巡回车开进了山村。现场庭审、法官就地“摆摊”,为群众答疑解惑。“这种形式很好,让我们也跟着学到了不少山林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保护山林。”村民林厚桂感慨地说。

山林、溪流是龙泉市民们致富的“宝藏”。在这里,一曲呵护“绿水青山”的篇章正在美丽篇章正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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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泉开设“森林法庭”

坚持法治建设,浙江地方立法也在全国较早实现所有设区市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去年10月1日,全国首个规范河长制内容的地方法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正式实施,明确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五级河长体系,省级河长负责监督管理,市、县级负责协调治理,乡、村级落实具体任务。浙江6万余名河长从此履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规定》出台后,我们河长的工作将更加规范,按照法规的要求来巡河。”在嘉兴海宁泥桥港河长虞根良看来,从法律层面厘清各级河长的职责,才能让河长履职责权相当、有法可依。

在浙江,河长制不仅是“冠名制”,而且是实实在在的“责任制”。

要想坚持法治浙江建设,就必须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2013年,浙江推出全国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体系。测评体系测评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和保障机制5个板块,通过对法院网站、现场考察立案大厅、抽查法院案卷、进行电话验证、法院自报数据等方式,对法院审判全流程的公开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测评。

同时,浙江还不断推进诉讼制度的改革。打开电脑,轻点鼠标,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全部在网上完成,足不出户,便打了官司。这已经是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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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法庭

“这是一场审判模式的革命性变革。司法程序由‘线下人工’向‘线上智能’转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这样评价。

传统诉讼中,送达难、举证难、执行难时常困扰当事人,而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可以根据宽带地址、电商收货地址等找到当事人的实际地址,一键多通道同时送达,有效破解送达难题;电子证据存证平台通过标准化、格式化设置,打通数据来源,让电子证据可信、可用、可保存;创新使用“互联网+”执行平台,实现自动查冻、在线执行谈话、自动上拍,让“老赖”无所遁形。

今年9月10日,浙江移动微法院4.0版的正式上线更是让市民们动动手指就能打官司。现在,浙江全省法院当事人和律师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进入浙江移动微法院,可进行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作为移动阳光司法平台,移动微法院具有全程公开、沟通充分、全程留痕的特点,将司法公开从结果公开推向过程公开,大大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公开不够、沟通不畅所产生的信访问题、不信任问题。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12年前,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开启了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实践与探索。12年砥砺前行,“法治”理念已植入人心。

(责编:王丽玮、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