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办”出台意见要求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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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全力支持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着力保护司法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等四个方面入手保证法官依法履职的权利,是中央《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在海南的具体落地。
  《实施意见》彰显了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海南特色,制定出台了一些体现海南司法工作实际的针对性条款。针对某些案件当事人利用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的方式、假借举报之名行影响案件办理之实的问题,《实施意见》第十条提出建立法官、检察官投诉澄清查处机制,主要是针对法官、检察官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救济,并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或者滥用职权者的责任。
  《实施意见》第三部分提出了建立健全司法人员的六项保障机制,包括司法人员权益保障维权救济机制、保障司法人员人身安全的快速应对机制、法官检察官投诉澄清查处机制、涉诉信访接待场所应急处置机制、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来补齐海南司法体制改革的短板,树立司法权威,为海南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再助一把力,再加一道锁。(方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