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助推乡村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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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4
一是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重整建立一支600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以“法律进六进”为载体,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村居民分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材料。2017年以来,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2000多场次,分发宣传资料20多万份,受教育村居民达50多万人次。
二是持续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申报命名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省级106个。大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192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三是丰富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在乡镇(街道)的美丽乡村、和谐村(社区)、休闲广场、学校、老人协会等地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2017年以来全市建立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等39个。进一步发挥“中心户”、“示范户”辐射作用,继续等为100户市级“文化中心户”、65户“法治宣传教育示范户”订阅《福建法治报》和赠送有关法律书籍。
四是开展精准“一对一”普法。市司法局联合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在芗城区珠里村实施精准普法项目,选拔30名大学生成立普法宣传队,利用节假日到珠里村开展普法宣传,根据村民从事种植、养殖、餐饮、建筑、运输等不同群体普法需求,通过建立联系卡结对子普法、法治专题讲座、入户普法、普法情景剧展演、现场法律咨询会、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治宣传服务。2017年来,普法宣传队入户普法500次,发放普法结对联系卡500多张,制作宣传板块3版,推送微信公众号普法文章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