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玉祥:十九大报告明确推进法治建设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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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0月19日讯(记者 罗鹏)“习近平同志所作的报告,高屋建瓴、博大精深,浓墨重彩地勾勒出一幅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法治蓝图。”今天,党的十九大代表、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倍受鼓舞,倍感振奋,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
报告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最新的法治创新成果,浓墨重彩地勾勒出一幅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法治蓝图。作为一名常年奋战在法治工作一线的“老兵”来说,柳玉祥更加关注法治工作的新表述、新定位、新论断。
“报告通篇都融汇了法治精神,‘法’字频现,可以说是一篇贯穿法治精神的纲领性文件。”柳玉祥总结道,报告对于法治的论述至少有“十大亮点”: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描绘了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法治新蓝图,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内容更加全面;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选择,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立良法之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突出强调宪法的监督作用、宪法的权威地位,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强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拓展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个治理”发展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四化”要求;把“依法”贯穿党的建设、国防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提出要制定国家监察法,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等。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时代要有新担当。对于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未来前景,柳玉祥深感,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上下功夫,从三个方面切实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实践中去。
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柳玉祥认为,“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和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需求正在向‘生活质量、公平正义’等更高层次迈进。比如在社会治理方面,人民群众求发展、要公平、想参与的愿望增强,期盼社会治理更开放、更透明、对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机制提出新要求等等。”柳玉祥坦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日益增长的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服务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需求,必须主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新时代主要矛盾”这一论断指导工作。在具体实践中,法治工作者将持续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职能由“行政命令型”向“群众需求型”转变。
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柳玉祥认为,就司法行政而言,着眼“均等普惠”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法治服务需求的有效路径,也是解决司法行政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总抓手。未来司法部门将按照均等化的要求,加快实现“推动服务资源由集中向全面覆盖转变、服务内容由单一向综合转变、服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等三个转变。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实现网下服务网上提供、跨地服务当地提供,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找律师、办公证、学法律,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精细化、个性化的法治服务。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强调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近年来,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出台了全国首个法治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意见,在法院、公安派出所全面推行“派驻制”人民调解模式,推动了群众路线与法治思维的结合,激发了基层群众参与法治的积极性。对于未来的工作,柳玉祥直言,省司法工作将以开放性架构吸纳社会力量,实现多种资源、多种手段的良性互动,在“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恢复性司法实践”等三个方面推进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