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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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新时代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决定着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方向。
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辩证统一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两者相互依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体现党的宗旨,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实现党的执政目标。二是两者都体现了人民性。在社会主义中国,法体现的是人民政权的意志,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国家政权和国家法制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三是两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之中。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是理论命题更是实践命题。当前,我们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健全稳定的制度体系。其基本原则就是法治,并通过各领域、各系统实现法治,形成完备的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从而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
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是我国不断深化改革、实现快速发展、长期保持稳定的政治基础,是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正如邓小平所言:“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而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其艰巨性决定了必须有自上而下坚强统一的领导、必须有统一的意志。只有坚持党的领导,稳定和完善党的各项基本政策,充分发挥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才能加快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
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就是要求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切实把党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党和国家的团结统一。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好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组织保证作用和领导核心作用,健全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来实施治国理政。党领导立法,就是加强党对立法环节的领导,保证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执法,就是加强党对行政执法的领导,提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司法,就是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带头守法,就是加强党对全民守法的领导。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公民学法、知法、懂法,提高公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形成对法治的信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
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管党治党必须依据党内法规,完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加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各级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加强党内法规工作队伍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建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只有依照党章党规和党的各项制度,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围绕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组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党的各项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依法治党,使党的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永葆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才能保证党执政兴国,把党建设成坚强的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