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让人民更幸福(法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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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6

  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并对今后的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对于广大群众而言,观察两会,既看两会研究讨论了什么重大问题,更看两会精神将会如何贯彻落实,贯彻落实越有力,人民群众就越满意。下一步该如何贯彻实施好有关法律制度,人大代表应该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从而让人民享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本期民主政治周刊推出“两会精神抓落实”,听听3位全国人大代表谈思路、话落实。敬请关注! 

  ——编 者

      

  地方立法回应群众关切

  讲述人:福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家东

  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能够参与审议并见证表决通过,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一名地方人大工作者,我尤其关注宪法修正案确认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厦门市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此前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通过这次全国两会,我对如何用好地方立法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党的领导贯彻于宪法修改的全过程”是我在大会期间的一个深刻感受。这带来的一个深刻启示是,地方立法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因此,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任务,确定立法项目,坚持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始终保持地方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我们已经根据市委的要求,准备启动社会信用条例的起草制定工作,以此更好地推进社会治理。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望写入了宪法。”这是连日来社会各界对宪法修改的普遍感受。对于地方立法而言,我们也要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在立法中有更多获得感。今年将修改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中,我们将安排交通、健康、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立法项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宪法修正案、监察法,我们对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有了更深的理解。总之,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一方面研究如何正确运用地方立法权,一方面研究哪些是亟须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多措并举,努力让法规更加“接地气、真管用”,为把厦门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邵玉姿整理)

    

  代表履职在日常

  讲述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刘守民

  今年全国两会,我第一次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走进人民大会堂,参与和见证了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大活动,我还把众多律师同仁和普通群众的声音带到了会场,积极提交议案和建议。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正、法治有更高期待,作为一名来自法律工作队伍的全国人大代表,我有责任把两会中关于法治的相关精神带到律师行业、带到群众中间,让更多的人坚定全面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让社会充满更多的公平正义。

  律师工作的本质就是法律服务,我将更加深入地接触社会、了解民生,依法妥善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让更多的疑难复杂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得以解决。往深层次说,律师既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也是法治建设的研究者。我们应该从一个个具体案件中总结提升,把握法治实践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供参考。我们还应该从法律法规实施的角度,更加注重观察立法效果、评判立法质量,了解社会大众的立法需求,积极为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建言献策。比如,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产权保护”,这是如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矛盾最为集中和突出的领域,也是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核心和关键。因此今后我将以此为重点,围绕破产制度、仲裁法修改等课题,多关注社会生活中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多贡献这方面的智慧参考。

  两会期间,我也同不少代表交流,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履职尽责功夫在日常,没有平时的观察、调研和积累,就不可能在短暂的会期提交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就不可能在会场上准确、全面、充分地反映社情民意。因此,在繁重的律师工作之余,我要更加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关注群众的关注,并且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系统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切实把代表履职融入工作生活的每一天,兑现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承诺。

  (本报记者 魏哲哲整理)

     

  “拍蝇”有了监察法

  讲述人:河北沧州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 哈明江

  参加全国两会,令人振奋,催人奋进。由于我是一名村干部,并且大学是学习法律的,因此对监察法格外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赢得了党心民心。我来自基层,有一个切身的感受:当前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一定程度上存在,并且相对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叫的“小苍蝇”感受更真切,这些“苍蝇式”腐败损害的是百姓的切身利益,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次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作出部署安排,监察法更是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这对乡村振兴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认为,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是基层村干部。只有基层村干部强起来、严起来,才能更加全面、准确地落实好中央政策,才能有效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找到富民强村的发展路子。因此,会议结束后,我要第一时间在村里组织开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让村干部首先明白设立监察委的重要意义,让他们从自身做起,从农村的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等“小问题”做起,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让乡村之风更加清朗。

  为了让法律权威在基层落地生根,我们还要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村两委管理办法等,堵住徇私腐败的漏洞,凝聚起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正能量。监察法刚刚通过,在实施的“最后一公里”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我还要多跑腿多调研,收集干部和村民意见,看看还有哪些地方亟须完善,等到来年把相关建议带到大会上,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为监察法更好地贯彻实施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史自强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21日 17 版)

(责编:王明玉(实习生)、王政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