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守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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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法治国家的主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全民守法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只有将法治观念植根于民心,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中国才能形神兼具,行稳致远。
亚里士多德说:“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法治国家的主人。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将守法提升到与立法、执法、司法同等重要的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更需要尽快形成人人尊崇法律的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法治文化注入国家文化内核,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力量深入人心,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具体而言,一是全民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明显增强,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总体提高。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已经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二是政法机关引导公民遵循法律途径定纷止争,取得了较大成绩。截至2016年底,全国法院建立特邀调解组织近2万个,吸纳特邀调解员6万多人,接受法院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案件101万件,调解成功53.8万件,通过特邀调解分流的案件,约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10%以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缓解了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压力。很多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案件借助司法程序得以理性解决,缓和了公众情绪,及时回应社会制度需求,“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已经成为共识。三是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备,律师执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通过修订《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律师执业行为。司法救助制度日益完善,法律援助成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方面。
虽然全民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明显增强,但离使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尚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在认同感和敬畏心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法治宣传存在对象和地区的不均衡现象,制约了普法成效,全民守法仍然任重道远。二是促进全民守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从法治体系内部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加强;从法律执行看,行政执法散软和执法过度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从司法裁判看,法治在回应道德困境、弥合社会裂痕中发挥的作用还应进一步增强;从外部环境看,我国社会诚信机制还不够完善,激发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机制亟待健全。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普法的牵头单位,应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普法责任人地位,做到普法有的放矢。法治宣传应重点抓党政一把手,增强其法治意识,推动领导干部“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正确处理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强化法治成效考核,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增加法律法规的可接受性。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公民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建立全国范围内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逐步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整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资源、信用信息档案、信用信息发布和评价平台。积极开展个人和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使守法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和组织实施联合惩戒,使公民和组织的失信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在全社会真正确立守法者受惠、违法者受罚的导向。
建立起法治各环节的有效互动。国家立法活动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增强法律的可实行性,开门立法,确保人民群众参与和提出意见的权利,通过专家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让人民意志贯穿国家立法中,凝聚起人民群众内心对法律的内在认同感。进一步加强执法公开,建立执法者和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推进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拉近人民群众与法律的距离,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正义,增强法律的可预见性,促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感和归属感,降低诉讼活动成本,增强法律对人民群众的可接近性,让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蔚然成风。
培育和弘扬尊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努力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倡导公民和组织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觉用法能力。“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和国家机关要发挥带头作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反对特权。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利用互联网普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将守法责任纳入青少年责任意识培养体系中,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增加法治内容,增加体验式法治宣传活动。国家普法资源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促进普法均衡化,缩小地区差距。激发和鼓励社会组织发挥自治能力,激活社会组织自治规范、乡规民约、行业自治章程等非正式规范的普法功能,引导公民共同参与法治建设全过程,提升全社会守法意识。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