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聘任22名司法监督员 包括社会代表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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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9

江西高院聘任22名司法监督员 包括社会代表3名

江西高院聘任22名司法监督员 包括社会代表3名

  5月2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聘任仪式,聘请张国新等22名同志为第三届司法监督员。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对受聘的各位司法监督员表示祝贺和感谢,她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期间得到广大司法监督员的真诚帮助和鼎力支持。葛晓燕强调,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强化“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理念,竭力为司法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氛围,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实际效果,依靠和发挥包括司法监督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力量,提升全省法院司法水平,开创江西法院事业新局面,共同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更大贡献。

  受聘的司法监督员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做好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接桥梁,建言献策推动发展,传递声音弘扬法治。

  据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出台相关制度,决定在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中聘请司法监督员,对全省各级法院工作人员审判、执行活动中适用法律、法规和遵守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实行监督。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聘请了两届36名司法监督员,此次聘任的第三届司法监督员聘期自2018年4月起至本届省人大、省政协任期届满为止。

  江西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胡国庆主持了聘任仪式。

  第三届司法监督员名单:

  一、全国人大代表2名

  张国新  胡梅英(女)

  二、江西省人大代表9名

  李秋根  龙红(女)   刘强华(女) 张工

  李广振  陈军玲(女) 易艳丹(女)  黄国富

  彭雪东(女)

  三、江西省政协委员8名

  蒋九愚  李萍(女) 杨峰   吕金保

  陈东   曲歌(女) 涂书田  游建平

  四、社会代表3名

  马正福   方桂梅(女) 万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