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霞:“应急车道不应急”直戳法治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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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

  在刚刚过去的国庆节假日期间,福银高速湖北孝感段发生车辆追尾事故,由于应急车道被占用,导致在车祸中受伤的一名儿童治疗延误,引发公众热议。公安交管部门呼吁:驾驶员在高速路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留出高速公路“生命通道”!(新华网,10月11日)

  应急车道是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使用的应急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然而在现实中,经常出现一些驾驶员为了尽快通过堵车路段,而挤占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现象,造成救援车辆无法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一些车祸伤员也因缺乏及时救治而失去宝贵的生命。这条被视为“生命通道”的应急车道成为阻碍生命救助的“痛道”。

  根据交通法规,非紧急情况下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要被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对于拒不听从劝阻驶离的,依法拖离,追究妨碍执行公务的责任。针对屡见不鲜的“挤占应急车道”的问题和频频上演的“阻碍生命通道”的悲剧,交管部门多次警示和呼吁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留出“生命通道”。然而仍有一部分司机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肆无忌惮的非法挤占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不应急”,究其原因,固然与假期期间出行车辆增多,道路通行能力下降的客观因素有关,但更多的暴露出一些驾驶员的法治素养不高,戳中了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又一痛点。具体来讲,一方面是部分驾驶员缺少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交通法规认识不到位,甚至荒唐的认为,“接打电话”“方便一下”“查看路线”等这些事情都可以划在“应急”范围之内,可以使用应急车道;另一方面是一些驾驶员故意不遵守交通法规,认为“罚200元,扣6分”无关紧要,有的也存在“法不责众”的错误心理。

  当前,为了畅通“生命通道”,让应急车道回归“应急”本位。笔者认为,一要加强交通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提高驾驶员对应急车道的认识,养成不挤占应急车道的自觉;二要适当加大违法成本,给应急车道通上“高压电”,倒逼驾驶员不敢挤占应急车道;三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互联网+”建立起全覆盖的监控网络,公开曝光非法挤占应急车道的行为,营造严管氛围。总之,只有不断提升驾驶员的法治素养,让法治为交通护航,才能达成“不占应急车道,为生命让行”的共识,从而形成更加成熟的交通秩序。

  稿源:荆楚网